节能减排是国家在“十二五”期间的重点扶持行业,税收政策相应有所倾斜。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:销售自产的符合二定条件的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熟、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,可以享受增值税印征即:退100%的政策。对符台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颠目,第一年重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.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